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4條「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關於商品之規定」,除不適用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6個月者,而服務型商品也準用。但服務與一般商品
政府應多鼓勵此種創新之異業合作模式,使新創產業升級,提升整體經濟成長與全球新型態服務型商品接軌;為顧及商業活動的多元化與自由化,一味禁止無形商品不得以多層次傳銷
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第3項規定,直銷公司在退貨時,可主張扣除「商品價值減損金額」,遇到服務型商品時,要循何種依據標準呢? 一、案例事實
在人與人之間,如果以服務他人的思維去進行,在實際的行動上就會產生差異,「服務」的思維是建立在利他的基礎上,而非為了自己的利益,當所有人在做事時,都以「服務」做為
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統計,2015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營業總額約為新臺幣(下同)801.38億元,較前一年調查之營業總額752.45億元增加48.93億元,成長6.5%
直銷業是服務人的事業,不論對象是消費者還是經營者,都需要有效率及精準的服務,更重要的是,擁有溫度的服務。直銷事業要成長壯大,不只提供優質的產品及高額的獎金,更關
2024直銷菁英共學營 新行銷魔法師 Al在直銷領域的行銷運用與發展
【直銷菁英會客室】 業績起來了公司突然收攤! 經營5年了還有人不相信! 他們如何臨危不亂逆轉勝? 全球威粒 劉濬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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