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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注:服務型商品

服務型商品與有形商品一視同仁,公平嗎?

 服務型商品 相關報導 / 李禮仲
 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4條「解除契約及終止契約關於商品之規定」,除不適用持有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6個月者,而服務型商品也準用。但服務與一般商品

傳銷產業與服務型商品

 服務型商品 相關報導 / 吳婕華
政府應多鼓勵此種創新之異業合作模式,使新創產業升級,提升整體經濟成長與全球新型態服務型商品接軌;為顧及商業活動的多元化與自由化,一味禁止無形商品不得以多層次傳銷

服務型商品「價值減損」應如何依據?

 服務型商品 相關報導 / 吳旭洲
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第3項規定,直銷公司在退貨時,可主張扣除「商品價值減損金額」,遇到服務型商品時,要循何種依據標準呢?   一、案例事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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