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銷學術 / 作者 吳英同 / 直銷世紀第75期
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的實施,對消費大眾至少提供了雙重保障: 1.健康食品必須經過衛生機關審查合格,發給許可證才能上市。今後凡是在產品標示或廣告上宣稱「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」的食品,事前...
法規之前停看聽,事業經營無障礙認識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
聯絡我們
傳智國際台北總公司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9號4樓
電話:886-2-2368-4498
傳真:886-2-2718-8883
Email:group@brainet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