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 / d431v 作者 / 林忠成 期數 / 第380期
有病治病、沒病強身? 關於保健食品你該知道的事
衛生署前副署長李龍騰醫師:「我認為,天底下根本就不應存在『保健食品』或『健康食品』這類詞彙!」他的原意是,不少人誤信保健食品是藥性相對溫和的「藥」,以致有病不看醫師,或者用藥之外,又將保健食品作為多多益善的食補來源,這些迷思不知害了多少人。而在營養食品年銷售額超過700億的直銷產業,又該如何闡釋保健品存在的必要性呢?
調查資料提供/賀寶芙
美商賀寶芙公司2023年4月在亞太區展開「健康要務調查」,對象為澳洲、香港、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台灣、泰國和越南等11個市場的5504名18~78歲消費者。
調查發現,有72%以上的人願意增加與健康相關的支出,尤其是越南(95%)、菲律賓(90%)、印尼(86%)和台灣(85%)等地的消費者。
其中,有56%的人會增加1%~10%的支出、31%的人會增加11%~20%的支出、13%的人會增加至少20%的支出 。而願意增加保健支出的受訪者,主要會將預算放在以下5大項:
3. 定期體檢(48%)
從這份調查結果可以看出,雖然從原型食物中攝取營養仍是大多數人的首要選擇,但同時也有一半以上的人,會選擇透過保健食品來促進身體健康。
營養素是怎麼被發現的
人類幾千年的歷史,都是透過飲食來維持身體健康;希臘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說:「讓食物成為你的藥」,而《黃帝內經》也指出:「無論何病,必問飲食,食以充飢」,是最早記錄食藥同源的典籍。
古人知道從食物中可以攝取營養,卻不知道其中含有哪些特定營養成分,探究人類發現食物中特定營養素的起源,要從15世紀大航海時代說起,當時歐洲國家開始探索其他大陸,遠航的船員無法經常攝取蔬果,長期缺乏維生素C導致壞血病,進而引發牙齦出血、貧血、免疫力下降等症狀,人類就是在這個時候了解到:缺乏特定營養素會導致疾病。
1912年,波蘭化學家卡西米爾‧芬克(Kazimierz Funk)成功從糙米中分離出可以治療腳氣病的有效成分,並以拉丁文命名為Vitamine,也就是現在大家所熟知的維他命或維生素(Vitamin)。他定義出維生素B1、維生素B2、維生素C及維生素D等營養素,更在1936年確定了硫胺的物質結構,後來又分離出菸鹼酸(維生素B3),讓人們認識到這些營養素的存在。
1967年,美國化學家萊納斯‧鮑林(Linus Pauling)發表分子矯正醫學(Orthomolecular medicine);他認為,攝取適量的營養素,可以預防疾病,「預防勝於治療」的說法也成為營養食品公司銷售產品時的立論基礎。
台灣自1970年代末開始,由於整體社會經濟的進步、疾病型態的改變,加上當時美商直銷公司進入台灣市場推廣,逐步啟發民眾的保健意識,帶起保健食品的銷售熱潮。40多年來,隨著生物科技的進步,有更多優質保健品問世,透過保健品補充營養,已經是普遍的健康觀念。
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差異
既然是「預防勝於治療」,不少人為了維持健康,抱著有吃就有補的心態,極端者甚至用保健食品取代原型食物。有段時期,國人赴日旅遊的重要行程就是逛藥妝店,買回各種口耳相傳、效果顯著的「藥」,這些品項當中,有的是成藥,有的是營養補充品,但究竟是藥品還是保健食品,大多數人傻傻分不清,包裝上的日文說明有看沒有懂,反正對身體好,吃就對了。
在定義上,藥品、保健食品和健康食品有什麼差別呢?
藥物:主要是用來改變人類、動植物、微生物的生理功能和生化代謝,達到治療、預防、診斷疾病的醫學目的。
保健食品:又稱為營養補充品、膳食補充劑、營養劑、飲食補充劑、營養食品等,是從食物中萃取對人體有益的營養素(維生素、礦物質等)製成,主要的功能是維持健康、預防疾病;雖然不是藥物,但可以視身體需要補充。
健康食品:大多數人分不出「健康食品」跟「保健食品」的差別,經常將兩個名詞混用。其實,自1999年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上路後,「健康食品」已成為法律名詞,業者必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,才可以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
「健康食品」指的是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「保健功效」,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。目前政府公告的保健功效有以下13項:
從「食品」本質來說,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的成分或許相同,但健康食品是經過產品安全性、功效性評估試驗,也就是經過科學驗證其保健功效,產品品質有嚴格把關,只要依建議攝取量使用,就兼具安全性與有效性。核准通過的「健康食品」須於產品包裝標示「健康食品」字樣及「小綠人」標章、許可證字號、保健功效敘述等相關規定項目,核可產品資訊也會公布在「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資料查詢」網站上。
沒有取得「健康食品」認證的產品,就只能當一般食品販售,並依一般食品管理,廣告及標示不得涉及不實、誇大、易生誤解及醫療效能,如果產品涉及「健康食品」保健功效宣稱,則會依違反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論處。
儘管健康食品可以聲稱保健功效,食藥署也表示:健康食品本質仍屬食品、並非藥品,亦無治療疾病或瘦身減肥的作用,若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,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,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的產品,以免花錢又傷身。
吃或不該吃的爭議
根據國外調查機構Research and Markets的報告,全球保健食品市場規模在2030年將達到2324.6億美元;而我國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調查也表示,2023年台灣保健品市場已突破1700億新台幣。以保健食品為銷售大宗的直銷產業,2022年的保健品銷售額為701.3億元,占總業績的66.49%,可見透過保健食品維持健康,已是全球顯學。
儘管這股健康浪潮席捲世界,仍有一派專家學者對補充保健食品持反對意見,國外更有研究報告指出,保健品與延長壽命沒有關聯,兩造意見爭論不休、莫衷一是。
衛生署(現衛福部)前副署長李龍騰醫師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表示:「我認為,天底下根本就不應存在『保健食品』或『健康食品』這類詞彙!顧名思義,食品就是食品,是為了供應人類每日所需各種蛋白質、脂肪、維生素等營養,吃它們是為了讓我們維持必要生理機能生存下去,絕對不是為了治療疾病。生病了就是應該看醫師,並遵循醫囑用藥,而不是猛吞各種利用人工合成、又添加了各種賦形劑(讓食物成為錠劑、膠囊等形狀)等各種額外成分的保健食品……」
權威人士的說法,讓不少透過保健食品維持健康的民眾一頭霧水。保健食品該不該吃、怎麼吃?除了保健食品之外,還可以用什麼方式來促進健康?在以保健食品為主力的直銷產業更需建立正確觀念,教育直銷商以正當方式推廣保健產品,成為守護國人健康的尖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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