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 / 發行人語 作者 / 李久慈 期數 / 第310期
大陸微商熱潮會只是曇花一現嗎?
微信本質上是一個溝通工具,和Facebook類似,在智慧手機上迅速進入了每一個中國人的生活。在微信上發展出商業行為,是短短幾年之內發生的事,也產生了一個專有名詞「微商」。根據百度上的定義,「微商」是指「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空間,藉助於社交軟體的工具,以人為中心、社交為紐帶的新型商業形態」。
不要小看微商這個新型商業,根據中國微商相關行業組織的估計,2016年微商已有5000億元人民幣的規模,2018年有可能達到7000億元。不論這個資料是否被誇大,不容否認都比正規獲牌的直銷行業2000億元的規模大得多。
不過,近日我和大陸幾位直銷行業資深人士交流時,聽他們談起微商目前的發展現況,似乎都不抱樂觀的態度。有幾個因素讓迅速崛起的微商蒙上了陰影:
就在近日,國務院公佈了《電子商務法》引起各方關注,這個至關重要的法律並沒有對「微商」這個名詞做出任何定義,但是在電子商務法裡面定義了「電子商務經營者」是指:「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」。對於電子商務經營者有幾項義務:需要依法納稅並取得相關行政許可、需要提供真實的商品與服務資訊、承擔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、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應該遵守進出口監管的法規。這些或許都適用於微商的規範。
過去10年來,直銷行業在大陸發展受到了2006年實施的《直銷管理條例》規範,雖然准入門檻很高,同時法規和直銷現實有些脫節,但是直銷行業在中國還是營造了一個欣欣向榮的經營環境,當然,這和直銷在國際上已經發展了半個世紀積累的經驗有關。而微商在國際上並沒有可供借鑒的成熟模式,加上中國的經濟社會並不成熟,微商何時能夠修成正果,還有待觀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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