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銷學術 / 作者 陳路宏 / 直銷世紀第135期
根據藥事法第六條定義藥品,本法所稱藥品,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: ‧一 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、公定之國家處方集,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。 ‧二 未載於前款,但使用於診斷、治療、減輕或預防人類...
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與美日規範之比較
八馬突圍10億美元、勇闖全球前10大 從台灣出發 串連健康產業鏈
百雅康用30年產品歷史打造未來品牌力 話題新品引爆聲量 經典產品重回聚光
聯絡我們
傳智國際台北總公司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9號4樓
電話:886-2-2368-4498
傳真:886-2-2718-8883
Email:group@brainet.com.tw